法律问答

请个刑事辩护律师代理商民事诉讼刑事案 赔付了的赔偿费会如何给的刑事辩护律师手上吗 還是如何分派

刑事辩护
2020-01-21 16:2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刑事程序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为了获取被害人的谅解,一般都会积极赔偿。因为获取被害人的谅解和积极赔偿在一定程度上能成为对方从轻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而刑事部分一旦判决后再行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积极赔偿就不能作为从轻量刑的条件,很多情况下,也就不会积极给予赔偿了。
    为了不让被告人有从轻量刑情节,宁可少要或者不要赔偿也要出这口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 你所说涉及财产犯罪的,不能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只能通过追赃退赔给受害人,因为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 与刑事案件犯人办离婚和财产分割的,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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