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20年后,这个家庭被拆毁,失去了一套重新安置的房子,房子上写着这个男人的名字。现在这个男人要求离婚,拒绝分配财产。我想问这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离婚
2020-01-21 16:4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的,并且手中还握有相关证据,就想当然的认为这种情况法院当然会判决双方离婚,并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国《婚姻法》规定:只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婚外情,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
    (四)继承的遗产(但规定只有夫妻一方可以拥有财产的除外);
    (五)受赠的财产(赠与人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
    (七)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