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盆友要借款,给她做贷款担保能够写一份不担负借款的合同书吗?合同书有法律法规维护吗?

2020-01-21 18:4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根据主合同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民间借贷的主合同真实有效,那么担保就是有效的。担保人有自己的银行贷款,由于金融贷款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是不同的领域,互不相干,所以担保人仍需要对民间借贷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责任对担保人来说是相对较重的民事责任,如果债务人缺乏诚信或者无法按期清偿,那么的清偿责任则转移到担保人身上,最终可能需要倾家之力代为清偿。因此,如果不是特别情况,则需要以审慎的态度对待是否担当担保人的角色问题。
  • 订协议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3、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4、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5、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6、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7、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定金、保证、抵押、留置权、质押五种。  1)定金。定金是指缔约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前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的担保形式。
      2)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关系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作履行合同的担保的一种方式。保证合同履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被担保履行合同的义务人为被保证人。
      3)抵押。抵押是合同当事人一方用自己或第三方财物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清偿债务的权利。  4)留置。留置是用标的物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当义务人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合同时,权利人有权处置所留置的财物。
      5)质押。质押是当事质押人一方以动产或某种权利作为抵押的一种担保形式。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为了避免因投标人投标后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随意变更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给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有很多种,通常有: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不可撤销信用证,银行保函,由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书。  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履行担保一般有三种形式即: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和保留金。  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的担保。预付款担保一般有两种形式:1)银行保函;2)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形式,如由担保公司担保或采取抵押等担保形式。
      支付担保:支付担保是指应承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支付担保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对发包人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确保工程费用及时支付到位;一旦发包人违约,付款担保人将代为履约。
    支付担保形式有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担保公司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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