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拉了一个人去买财务管理。当财务管理即将到期时,我儿子知道了,并强迫我保证。因此,在财务管理期间无法支付本金,但只能支付利息。现在法院已经支付了本金和利息,并将其送交该单位执行。我想抗议。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1-21 21:5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由于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
    被执行人在国外的,按其所在国法院的规定提交材料。  最后,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
    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向外国的法院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按该国的法律规定处理。
  • 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于案件作出判决后,双方当时人在没由异议的情况下,判决生效已先后,就应当对于判决的事项进行遵守和施行。但是某些情况下有些当时人并不会去遵守判决的内容,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此时,另一方当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程序。
  • 发生单位担保的问题涉及多方面,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1,没有单位的工作证明(主要是证明你有合法的,固定的收入来源及还款能力),是不能在银行贷到款的,还是要跟单位协商一下,让其出个收入证明。  2,以个人信贷为例:(以工行为例,各个银行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细微差别,请以具体的银行要求为准)  
    一、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个人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贷款期限  个人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五、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4)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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