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结婚,我已经有了孩子,但是我已经在户籍上结婚了。我怎样才能解决这个婚姻问题?

2020-01-22 00:5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登记,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 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 您好:依据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未婚而生的孩子与结婚后生的孩子享有相同的权利,而且孩子可以随父亲的姓也可以随母亲的姓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因此应该给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 但是,现实中这种情况却很难办理落户手续,孩子上户口时必须要有结婚证、身份证和准生证,少任何一证都有上不了户口。
    民政部门负责婚姻登记,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准生证的发放,公安部门负责上户口,三家密切配合,少一家都不行。未婚生育只能是非婚生子,上户口难. 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国公民申请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双方须具备的材料: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实际操作起来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
    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实际操作:去你户口所在地的市民政局开个单身证明或者未婚证明,费用大概为2元,视不同省而定)
    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
    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
    (3)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
    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你最好打电话给你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仔细询问后再过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