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7年初,我因盗窃被法院判处一年缓刑。我会留下记录吗?会持续多久?

刑事辩护
2020-01-22 05:3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故而针对交通肇事罪监外执行的可以参照以上内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 从理论上说,监视居住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涉嫌盗窃罪,极大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判刑)。主要看盗窃罪的情节,比如你盗窃财物多少,看适合不适合免予处罚,或者判处罚金,或者判处缓刑。
    因此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安庆来分析。
  • 在孕妇盗窃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的人性化原则,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一般情况下警方不会对孕产妇和哺乳期的妇女进行羁押和查处,所以一般也不会对孕妇的违法行为判处实刑。但是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怀孕时还有其他犯罪情况存在的情况下,则不一定是否仍然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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