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栋商品房,但现在由于房子的原因,房子还没交付就漏水,贷款已经发放,首付款已经减半。我现在不想要。我能拿回我的钱吗?

2020-01-22 08:1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建议你收集相应的证据,这是维权的第一步,然后就需要你自己选择要么找物业反映该问题,要物业进行修复(物业是入住第一期物业,没有更换的情况下,物业是开放商的代表),你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要求维修,上述两种方式均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房子不能居住,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 购买的房屋漏水应该找谁承担责任:1,找开发商漏水原因: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法律规定商品房是有5年的保质期的,房屋的质保期是从房子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的);2,找物业公司漏水原因:因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漏水需要大中修及公共改造工程才能修复的,可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
  •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  
    一、买二手房合同没有写逾期交房的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因此,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1、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30%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2、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房屋总价的20%。
    3、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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