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劳动中失去右手,有残疾证,耳聋,耳聋,这种情况可以向低保或有困难的人申请吗

2020-01-22 11:36: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单上肢肘关节以上截肢,构成二级伤残;单下肢需要大腿截肢才可以构成二级伤残。对于双肢关节以上截肢的,构成二级伤残或者一级伤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5?5肢体残疾分级5?5?1肢体残疾分级原则按人体运动功能丧失、活动受限、参与局限的程度分级(不配戴假肢、矫形器及其他辅助器具)。
    肢体部位说明如下:a)全上肢:包括肩关节、肩胛骨;b)上臂:肘关节和肩关节之间,不包括肩关节,含肘关节;c)前臂:肘关节和腕关节之间,不包括肘关节,含腕关节;d)全下肢:包括髋关节、半骨盆;e)大腿:髋关节和膝关节之间,不包括髋关节,含膝关节;f)小腿:膝关节和踝关节之间,不包括膝关节,含踝关节;g)手指全缺失:掌指关节;h)足趾全缺失:跖趾关节。
    5?5?2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b)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c)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d)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e)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f)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g)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h)四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i)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5?5?3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b)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c)双大腿缺失;d)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e)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f)三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一级中的情况除外);g)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5?5?4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双小腿缺失;b)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c)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d)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e)二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二级中的情况除外);f)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5?5?5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单小腿缺失;b)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50mm;c)脊柱强(僵)直;d)脊柱畸形,后凸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e)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f)单手拇指全缺失;g)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h)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i)侏儒症(身高小于等于1300mm的成年人);j)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k)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 (一)个人申请: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申请人(户主)通过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残疾证等其它相关证明。  
    (二)社区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乡)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核实、公示后签署意见,并附申请对象的申请书、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原始证明及有关材料,报县(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县(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城乡居民如何申请低保如下:  
    一、城市居民办理步骤:   
    1、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2、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3、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4、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5、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二、农村居民申请低保:  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1、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3、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4、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 1.低保:满足条件者都可申请低保。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两项条件都满足才能申请低保,例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但如果家境本来就很殷实,也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
    2.两项补贴:只有残疾人才能申请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有低保的残疾人基本都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基本都可以享受护理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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