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的孩子的监护权归父亲,去司法局公证,一定要生父亲,领养子一起去吗?

离婚
2020-01-22 14:1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定式公证书中是没有“监护”这一公证事项的,所以我猜测你应该有以下集中可能的情况:
    1、定式公证书中和“监护”意思相似的有第23式“收养关系”和第24式“抚养事实”,你可以看一下可不可以用这两种。
    2、监护协议。如果是监护协议的话是可以用一般民事协议的证词格式或“签名指印”的格式处理的。
    3、监护声明书、监护委托书、保证书等。这种多用于涉外旅游、夏令营等情况,这种情况可以根据适用方的要求办理“签名指印”“委托”“声明”的事项。
  •   二胎条件  一是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大意就是你目前的孩子不具备正常的生活;  二是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这一政策是为有功的英雄开设的;  三是一方系丧偶者且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这个大家是最明白不过的了;  四是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是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是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也可以要二胎  七是农业户口第一胎为女儿也可以申请生二胎
  • 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