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向我借钱,本金已经还清,他三年前答应还利息。还没有,我可以起诉吗?

2020-01-22 16:48: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还款首先得绑定本人的借记卡,然后在还款日之前将相应的金额存入借记卡。
    绑定借记卡后具体信用卡还款方式与期限如下:
    全额还清,则不产生任何费用;
    信用卡在还款日后一般还有三天宽限期,在宽限期内还款视同按时还款;
    还最低还款额,则需要计算日利息,从消费记账日起息;
    如果超出宽限期还款或者还款额小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视为逾期,则从记账日开始计算利息,另外还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按月计收;
    具体日利息各种信用卡可能有所不同。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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