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周律师. 我奶奶在两周前被一个二十多岁.怀疑是精神病患者的男子从凳子上推倒在地上. 当时立刻去医院.医院诊断是粉碎性骨折.当晚就进行了手术.然后现在医院还检查出 臀骨断裂.今天刚做完手术. 就是我想咨询.如果我起诉的话..对方需要负什么责任.还有赔偿等问题. 还有就是我起诉到法院判决.我会大概花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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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
交通事故,如果构成犯罪,将由司法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其中由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伤害程度较轻,可由当事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刑事自诉,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就民事赔偿提起民事诉讼,由当事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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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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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