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的车被一辆外省的车追尾了,交警说是大车的全责,责任书也签了是大车的全责,可是当时医生让住院观察时大车司机说没钱,让我们先垫付,出院后拿票据他哪里报账,可是现在他不想给我们付,他说交保险公司报账,可是保险报销比例很低,他又不肯支付给我们,本来钱不多,可是想到很生气,请问律师我们这种情况怎么办?

2018-09-08 01:4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只是在其应当赔付的额度内进行垫付,超出部分是不会垫付的,驾驶员酒后驾驶,保险公司只会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商业险部分会拒绝垫付。如果需要保险公司垫付,你应当拿到医院的催款单,再到交警队开具《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然后拿通知书到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
  • 交通事故的全责方要承担对方修车的维修费,通常都是需要先垫付维修费的,然后保险公司理赔后再到保险公司领取赔付金。
    双方发生了车辆交通事故,其中一方为全责,则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的车辆理赔是需要一个过程,无法当时准确定损,所以,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垫付维修费,而是要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维修费用。
    当然,也有一些保险公司推出的特别服务,是可以先行预赔付的,为对方修车垫付一定的维修费。
  • 车追尾保险理赔,先从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当理赔超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就需车主承担。
    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 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较常见的车损:碰撞、倾覆(翻车)、自然灾害等(冰雹、暴雨、爆炸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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