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92年结婚,在祖母的村子里分开住宅基地盖了4间房。 父亲在99年去世了,祖父祖母还健在。 我的母亲也因病在2004年去世,在我母亲生病的两年间,照顾了祖母。 我11岁的时候,祖父的祖母养育我结婚了。 2014年宅基地被拆除,这块房地产是如何分配的?现在祖父祖母还在。

2020-01-23 04:2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
  • 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改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有一煮,就按照遗嘱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就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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