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子亲子鉴定的姓名和医院门诊出世的姓名不一样,换出生医学证明有危害吗?

2020-01-23 09:43: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上户亲子鉴定所需要的手续:
    上户亲子鉴定属于上户关系人自行举证过程,因而鉴定证明仅需鉴定当事人提供:
    1、能够证明被鉴定人身份的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身份证明、
    出生证等。无以上证明者就需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申请鉴定证明。
    2、被鉴定人必须到司法鉴定中心采血参加鉴定,并完成身份验证工作。主要验证身份证明、留指纹、照相。
    3、如因鉴定人确因不便,不方便到司法鉴定中心采样等,可联系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和验证身份。
  • 法律是否认可亲子鉴定?
    《婚姻法解释
    (三)》第2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婚姻法解释
    (三)》使“亲子鉴定”在法律上得到认可,“这就是说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应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有亲生关系。亲子鉴定又称亲权鉴定、父权鉴定。
    亲子鉴定是通过人类遗传基因分析及现代化DNA检测技术来确认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亲缘关系。可提供父母、子女关系鉴定,兄弟姐妹鉴定,表兄弟姐妹鉴定,外祖父母和亲孙鉴定以及家族的近亲和远亲的亲缘鉴定等证明。
    亲子鉴定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所谓个人鉴定,就是在非司法的情况下,在充分尊重鉴定人隐私的情况下进行的DNA亲子鉴定。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
    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根据我国法律之规定,公民在合法机构进行个人鉴定时,无需公开个人身份。公民个人在亲子鉴定方面的要求以及参与亲子鉴定的行为
    属于隐私范畴,受到法律的保护。在个人参与鉴定时,采样可以在非公开场合、无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形下进行。DNA样品的邮寄以及结果的反馈过程均可在高度保密的情况
    下进行。但个人鉴定的结果在法律上是不受到认可的,法院也不会承认这样的证据。
  • 出生证本身,并不存在遗产继承权:
      1,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法定的继承关系;
      2,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明确继承人,在未留遗嘱的前提下,遗产可以相互继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亲子鉴定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就是自己对亲子关系有质疑的时候,想先私下里悄悄的进行一下鉴定,这种鉴定一般不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只要提供给鉴定方被鉴定人的合适的待鉴定样本即可,亲子鉴定中心一般只对鉴定样本的鉴定结果负责,对于鉴定样本的来源不负责,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是一般可以作为间接证据,这种鉴定的费用一般不高,根据地区不同,费用稍有差别,根据样本不同,一般在一个样本;
    第二类是属于司法鉴定,一般用于司法诉讼,或者用于亲子关系认证,还可以作为小孩登记入户的凭证。这一块是目前全国需求量较大的,因为:
    国家公安部规范新生儿及历史遗留未登记户籍人员的户籍补登程序,要求凡是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孩,在登记户籍的时候如果无法提供国家统一的医学出生证明或者原出生证明父母信息有误的,必须要先做司法亲子鉴定,然后凭借鉴定结果为“支持”生物学亲子关系的肯定鉴定意见书才可以补办合法有效的医学出生证明,或者直接在当地公安部门直接上户口。
    这种鉴定需要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明,鉴定方亲子派人现场采集样本及被鉴定人照片、指纹等信息,费用要比个人鉴定高一些,一般在1200元一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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