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加工厂签了一年合同书,工作中六个月左右,随后要被解雇,能获得离职补偿嘛

2020-01-23 09:4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辞退后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按约定向劳动者支付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者中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裁减人员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未提供合格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劳动者重新出现,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但因情况变化确实无法履行的而劳动合同解除的。  
    1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因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15、因用人单位歇业、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6、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知识点延伸阅读: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1.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但未造成失业的,原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原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企业、商业网点出售,购买方是原单位职工的,应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6.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7.职工获批准因私出境逾期不归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8.职工因获批准出境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离职费,但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单位违法。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员工离职拿不到企业补偿有两种情况:  
    1、员工主动辞职或不签劳动合同,且企业并无过错。  员工因为自己的职业规划或新的工作机会,而主动离开原有的工作单位,或者员工根本不想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此时,员工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企业过错是指:企业未按时发工资;企业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不支付加班费;企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企业在法定假日不放假且不支付3倍工资;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扣押员工身份证等证件;企业收取了员工的押金,等等。  
    2、企业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企业有员工签字认可的规章制度,及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过失的相关证据。  法律赋予企业有一定的内部立法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这些规章制度的员工予以处分,处分中就可以包括:不需要提前通知,也无任何补偿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但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与否,取决于制定制度的程序及员工是否知情。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想成立,需要与职工代表或全体员工开会沟通并平等协商的这么一个过程,并最终需要职工代表或全体员工的签字通过。  目前国家及各省市关于职工代表的选举、组织建设、职权行驶等,基本没有非常可操作的明确规定,因此,企业的规章制度,尤其是中小型私有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想有法律效力,需要全体员工的签字。  有了这个签字,就说明:第一员工是认可公司的制度的,第二员工是知晓公司的制度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公司的规章制度才成立。具体可参考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何才能有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企业没有让员工签字,员工可以不认可或不承认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仲裁机构也不会认定这些制度有效。  反之,有了合法的制度,企业也有员工违反制度的证据,单方面与违反制度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不用支付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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