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位妇女再婚前有一个女儿,再婚后有一个儿子。现在离婚的儿子能被授予这个女人吗?

离婚
2020-01-23 10:2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夫妻一方刑事拘留期间,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但最好等案件移送到法院以后再起诉离婚,因为再刑事拘留期间、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法院承办离婚案件的法官是无法见到被告方的,被告方也是无法应诉的。案件只能中止审理。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法院可以协调,将刑事案件与离婚案件同一日开庭审理。
  • 夫妻双方不能够通过协议达成离婚合意的情况下,女方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的申请,通过诉讼离婚的,应当依法提交离婚起诉状,并且由法院进行开庭前的调解,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事由的情况下,则不需要进行开庭调解,可以直接依法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