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自留地的使用权和承包地的使用权有什么区别?征用时有什么补偿规定

2020-01-23 10:39: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
    承包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土地,按照征地补偿的原用途。 赔偿费用,包括收集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和青苗补贴。已耕地为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收集评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被征收前,需要在数量上,每人均占有耕地的安置单位,按照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农业人口数已分摊。需要事先征用耕地的每个农业人口的安置安置补助费标准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15倍,平均年产值的征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