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有人在晚上破门而入,故意用铁锹和电击棒伤人,造成眼睛骨折,他将被判处多少年刑事诉讼?

其它
2020-01-23 11:2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嫌疑人无前科,且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都是有法律进行相对规定的,和是否取保候审无关,一般既然可以取保候审,说明情况不严重,不会判重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对这一条件的理解要注意:
    (1)这里的犯罪行为是指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指控的犯罪行为,而不要求是人民法院以生效裁判确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2)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3)被害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因被告人对其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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