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一名职工,在厂打工赚钱五年了,个人社保是自身买的,我想问一下我可以在老总那边取得个人社保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23 16:3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自己缴交社会保险基金只需要缴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项就可以了,只要您缴交养老保险基金满15年(单位缴交的和个人缴交的可以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可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只要缴交医疗保险基金满20年(单位缴交的和个人缴交的可以累计计算),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住院的大部分支出也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
  • 拖欠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社保补缴是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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