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离婚了,判决生效一个月后就结婚了。 然而,法律生效的文件在五个月后生效。 这是违法的吗

离婚
2020-01-23 16:4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外情的原因很复杂,无法一概而论,毕竟我们婚姻法有一个基本原则: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在判决离婚时只有一个核心要素就是:夫妻感情破裂。
     《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般一审3-6个月,二审3个月,若对方不出现,需要公告送达,周期更长。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扶养达成一致,到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可能有两种结果,法庭认为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判决离婚;认为夫妻感情尚存,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也就是不判离婚。但半年后坚持离婚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肯定判离。公民是起诉离婚,只有判决生效,才算离婚的。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