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还在一家本人的广告传媒公司上下班??一年多了也没让我们缴纳社保??现在我的腿骨裂了??她们都不帮我治疗费??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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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工资一般是按月工资的60%-100%标准来发,具体要看你在本单位的工龄,以及你单位对医疗期工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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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
合同应当包括社会保险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您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因社会保险发生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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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
0.2%),生育保险(
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单位
0.5%-
1.6%全由单位承担)。因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区承担的比例有所不同。
养老保险:公司1680*20%=336 ,个人1680*8%=
134.4;
失业保险:公司1680*1%=
16.8, 个人1680*
0.2%=
3.36;
工伤保险:公司1680*
0.25%=
4.2,个人0;
生育保险:公司1680*
0.8%=
13.44; 个人0
医疗保险:公司2521*10%=
252.1,个人2521*2%+3=
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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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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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