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警察说违反了道路安全交通法第56条,我的车没停在路上,想听听行政复议的手续吗?

2020-01-24 01:5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警告,是指对违法行为予以告诫和谴责,申明其违法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要求其以后不得再有类似行为的一种以影响行为人声誉的强制批评手段。
      罚款,是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强制收取钱款的制裁,使行为人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一种严厉手段。  暂扣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实施的在一定时间内取消其驾驶资格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吊销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严重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持有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实施的剥夺其驾驶资格的一种严厉强制性行政处罚手段。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秩序的行为人,短期内强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法律责任部分从主体上划分主要有三方面构成,包括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和单位,在处理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区分各种主体的不同责任,严格遵循相关法条关于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一、申请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三、 审理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备。
    (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
    (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
    (3)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5)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
    四、决定
    (1)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3)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4)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消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5)决定赔偿。
    (6)决定返还财产或者解除对财产的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