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定假日工资的计算对兼职工作有效吗?(兼职工作的类型是每天8小时,每小时11美元)

2020-01-24 07:0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工资计算发生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诉书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决定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
    被受理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应按时交纳仲裁费用,被诉人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
  • 最新《2013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时间表》内部已经初步确定,《2013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时间表》放假安排方案是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amp;lt;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amp;的决定》,参照往年国务院办公厅下达的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并结合中国当前工作实际,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做出的实际做出的。2013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方案须报请国务院批准方可生效,最终方案将于2012年底予以公布,届时将以通知的形式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便于相关单位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1月1日调休,放假3天。其中2012年12月30日(星期日)公休,2012年12月31日(星期一),2013年1月1日(星期二)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12年12月29日公休调至2012年12月31日(星期一),即2011年12月29日(星期六)、2013年1月2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二、春节:2013年2月9日至2013年2月15日调休,放假7日。即2月9日(星期六,农历除夕)公休、2月10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初一)、2月11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二)、2月12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三)为法定节假日,2月10日(星期日)公休调至2月13日(星期三),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公休调分别调至至2月14日(星期四)、2月15日(星期五),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三、清明节:2013年4月4日至6日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四,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7日(星期日)公休调至4月5日(星期五)、4月6日(星期六)公休,4月7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公休调至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5月1日(星期
    三、“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即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5月2日(星期四)照常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6月12日(星期三,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为公休调至6月10日(星期一),即6月7日(星期二),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6月13日照常上班。  
    六、中秋节:201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9日(星期四,农历中秋节)法定节假日,9月21日(星期六)公休日,9月22日(星期日)公休调至9月20日,9月2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七、国庆节:2013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二)、10月2日(星期三)、10月3日(星期四)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5日(星期六)、10月6日(星期日)公休、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公休,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一)照常。
  •  非全日制用工,日工资中包含了社会保险费用。也就是非全日制用工,约定的小时工资数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无需未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由劳动者自行缴纳。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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