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六年半,签订了三份劳动合同。现在单位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24 08:0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样需要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 工伤赔偿包括: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 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七)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被胁迫、欺诈利诱、订立的劳动合同本身就是无效合同。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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