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如果在私立医院生产的话,怎么结算医疗保险呢?医院不在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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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住院如果已经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了一部分的话,余下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也是可以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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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外地生孩子的费用,新农合可以报销,但报销时需提供齐全以下资料:
(一)有效合作医疗卡;
(二)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三)住院发票原件;
(四)费用总清单;
(五)出院记录;
(六)转诊证明(在区外就诊);
(七)外出务工人员务工单位证明或暂住证
(八)计划内分娩需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报销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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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
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
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
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
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
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
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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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