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朋友未婚怀孕,男朋友提出分手,我想生个孩子,我可以寻求什么样的法律保护呢?

2020-01-24 10:1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非婚生子是受保护的。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一样,享有同样的权利。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们可以通过协议来决定。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上诉。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是从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就由哪一方抚养。
  • 未婚同居时间较长的,难免会孕育出新的生命。很多人会问:“未婚先孕犯法吗?”,可以说未婚先孕不违法。
    但是,未婚先孕带来的问题也颇为严肃——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所以,此时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双方应该是将对方作为终生伴侣来对待的,哪怕为了孩子也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

  • 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无法共同生活,应当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妥善处置,双方如果交涉未果,可以诉讼解决。如果客观情形,女方的经济条件等能力不如男方,即便孩子在哺乳期内,只要女方同意,该子女可以随父方共同生活,母方应当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直至该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如果对方拒绝承认与女方所怀的孩子存在亲子关系,女方可以要求亲子鉴定,在女方提供了必要的能够证明双方曾经同居生活的证据情形下,对方拒绝亲子鉴定,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存在的女方,关于男方与女方所怀孩子存在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
    2.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解除同居关系符合婚姻法3条、32条、46条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并应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发生纠纷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3.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剩余的非婚生子女,双方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随母方生活。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的,可以随父方生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该子女的意见。一方将非婚生子女送养他人,需得另一方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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