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孩子被他人剁成受伤,一个月后特警来捉人,但伤都还没好清晰,说成聚众斗殴罪

暴力伤害
2020-01-24 12:3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因此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满足上述情况是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尽心从轻处罚或者其他处理。
  • 被刑事拘留说明涉嫌犯罪,涉嫌罪名为“聚众斗殴罪”。

    这类案件由于参与人员较多,比较复杂。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以及危害程度决定判刑标准。

    《刑法》处罚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
    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