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妈妈无钱选购公有住房,由儿女注资选购,、并赠送产权过户,已十五年,爸爸妈妈能要回房屋吗?

其它
2020-01-24 14:1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步骤为: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与书(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赠与过户税费主包括以下几种:
    1.营业税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也就是说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
    2.契税契税这一项是主要的费用支出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受赠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税率为3%。
  • 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利用职权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或公有财产的流失。
    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对离休干部也有优惠政策。
    另外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
    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指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 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房屋的市场实际价值对房屋作出评估,而不能再按照取得该房产时所付出的购房款来确定房屋的价值,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该解释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可以根据个案的情况、考虑当事人的意愿,采取竞价、评估、拍卖等形式进行分割。
  • 税费
    赠予过户
    营业税:近亲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近亲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个税。

    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印花税:万分之五。

    公证费,一般为评估价的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