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了解离婚。我丈夫和我已经14年没在一起了。在此期间,他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当我回去的时候,他两次放弃了诉讼。17年来,我也起诉过一次。然而,我没有收到法院的信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庭。开庭那天,法庭说我自动放弃了。我想问,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为什么我不能自动离婚?

离婚
2020-01-24 16:06: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如果双方均要求小孩的抚养权,法院会征询小孩的意见,没有和小孩生活的一方支付小孩的抚育费,抚育费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 至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法院可能会照顾抚养小孩的一方,如果房屋判归一方所有,则分得房子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房屋现价的一半或折抵小孩的抚育费。
  • 《婚姻法》并没有规定分居多久就能自动离婚。对于离婚,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只能通过双方达成协议的方式或者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的方式,不能够自动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则双方可以就离婚时谁来抚养子女进行约定即可,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会依法对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