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的产权是70年,合同上只有68年。 对我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2020-01-24 17:24: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产权年限到期怎么办,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
    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 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

    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

    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是土地使用权70年,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

    房子的寿命就该到了,到时候或者继续产权,或者重新盖房子但你又要再购买。咱们国家城市的房子盖在国家的土地上,土地国有不能变,买了房子的人只有房产权,没有完整的地产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
    现今的房屋的政策寿命是70年。

    70年后国家要用地,你的房产权也到期了,那就只能重新买房了。如果70年后国家不用地,你的房子也不是危房,你再办理相关手续(到时候再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 购买的商品房是70年的,这个70年是指土地年限,70年到了那个房子也是买受人的,就算房子塌了砖头都是买受人的,只是土地年限到期后会有有关部分来评估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继续使用如果能继续使用的话产权人只需要出些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土地年限如下: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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