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丈夫的名字在房产证上,但是户主是我岳父,现在我丈夫想卖掉他的房子,需要他岳父的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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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房产证
拆迁补偿问题,对未确权的房屋,如果是《
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不完全相同。《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八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房产证但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合法拥有的,由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后,依法补偿;对于手续不全或者无产权产籍的房屋,应当经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认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存在产权或者使用权(承租权)争议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后,按照诉讼结果依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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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
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更名)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产证;
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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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他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
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一个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他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他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他一个人,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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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