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如今一起商业服务买房,只写男性的明子,不写女性,倘若之后离异是否会全部的都归男性呢

2020-01-25 08:5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自由,任何一方均有权利提出离婚的请求,无论谁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不变。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假离婚买房似乎已经是一个见惯不怪的事情了。可是一般的假离婚买房究竟有多少可行性?如何能够尽量避免各种风险,又能够有效的避开限购限贷等限制,获得最优的优惠。一般性离婚买房步骤:第一,去中国人民银行拉征信记录,确定一方名下没有贷款记录。第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第三,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更名。第四,购买新的房子,等待银行放款。第五,放款以后复婚。那么既然是离婚攻略,当然是要做到面面俱到,顺利离婚买房以后复婚了。于是,下面的几个问题大家就不得不看了!这些都是集大众智慧的结晶!值得收藏的攻略贴。Q
    1.现有的房子本身就有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区分离婚过户后,老婆名下没有贷款记录呢?回答:决定走这一步的时候就去中国人民银行拉过征信记录了,确定我名下没有贷款记录才走这一步的。分析:买房时,是分主借款人、副借款人的。离婚前,一定要先去银行拉征信记录,如果名下有贷款记录,即使离婚也算二套房哦!Q
    2.离异女性,开具超过1W的收入证明风险有哪些?回答:月收入一万,银行一看你的单位,岗位就知道真假。况且离婚的话对二套房认定没有多大影响。如果单位真敢开超过万元的月收入,先不说税务部门到时候会不会查。到时候你拿着超高月收入的工资证明,向公司追讨所少交的五险一金,你们公司就很麻烦。公司还真敢开这个证明啊。分析:银行对于离异女性收入超过1W的审核非常严格,基本已经到了需要拉你银行工资流水的地步了。如此一来,只敲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就失去了意义。一般单位也怕有风险,所以不轻易开具那么高的收入证明。Q
    3.如果银行看了你的收入证明觉得无效怎么办?有人现身说法了!回答:银行就是这样的,看你各项指标都符合的,最后就要你拉流水。我有两套房子,然后拿其中一套去抵押贷款,结果银行让我打流水。我有钱给朋友吃利息的把流水拉出来很可观内,给银行,银行说,无效,里面有几笔银期转账。然后都是同一个人同样的金额来回的。给人吃利息,每天回的利息自然是等额的。然后一出门,中介的电话就来了,只要3—5%的回扣包贷出来。这个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正儿八经人的贷款被不走正路的人给贷走了。愿意付这个中介费的人也许根本不在乎贷款还不还的起,为了燃眉之急,反而增加了银行风险。最可恨的是贷款中介公司的电话能追你打1-2年,现在时不时还有个电话过来,贷款要不要考虑一下。Q
    4.离异女性最高能贷款的年纪是多大?一般常规意义上女性最高能贷款到的年纪是55岁,如果要贷款30年,起码得保证你的年纪在25岁左右。一般离异的女性都不止这个年纪,也就是说很有可能贷款年限需要缩短。回答:银行其实没有斑斑说的这么严格哦!30年一般都可以通过的,还有收入证明其实花点钱,也可以做出来的。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