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去世了。房子是我岳父和我丈夫买的。以岳父的名义,我的孩子1.5岁的时候能被分配到这所房子吗?

2020-01-25 10:0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包括50万赔偿款)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
    按本案情况,按第一顺序继承,兄弟姐妹不分。
    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
  •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和儿女协商分配。
    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但是,被继承人死后所立的嗣子,没有共同生活,在经济上没有任何往来,未尽过赡养义务,也未形成收养关系,无权继承遗产。关于死者的债务,在原则上子女可以不负责任。
  • 分房子涉及土地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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