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租赁合同租赁人乙方可以吗租赁方在甲方合同中是否有效

2020-01-25 10:3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合同中没有就违约金进行约定,那么违约金就是违约方造成损失的数额。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你就只能要求赔偿损失了。
  • 船舶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  
    1.出租人只负责提供船舶本身,租船期间船长、船员由承租人雇佣并支付工资,船用燃料、物料、给养等也都由承租人提供并承担费用。  
    2.光船租赁期间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但船舶的处分权仍然属于出租人。  
    3.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有以下的要件才有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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