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帮人打架致轻微伤,派出所定为寻衅滋事罪,刑拘在逃上网追逃被抓,现在被押至管辖看守所。现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表示谅解。请问拿到被害人谅解书,能否撤销此案,免于刑事处罚?

刑事辩护
2018-09-08 11:0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情节的,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一般按治安案件处罚,不会进行刑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同时对于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出发后,其还需要对被害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鉴定为轻伤或重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可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即拘留)。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打架致伤:若是轻伤,且赔偿对方,得到对方的谅解。法院一般会不判刑。
      若是伤害严重,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只是在量刑上法院会酌情考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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