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朋友借的民间借贷,我借款人。他担保。逾期了四天我们还了利息然后要我们十几万的违约金。我们现在怎么办

2018-09-08 11:39: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实际借款人不归还借款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负责偿还,在担保人负责偿还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我国,根据借款合同出借人的不同,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所谓民间借贷,通常是指自然人之间的为了互助互济而签订的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通常具有下列特性:
    (1)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生效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外,还要求实际交付货币。
  • 你好,首先你要看一下你们的担保形式是一般责任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其次,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那么对方必须是在用尽一起救济手段都无法向债务人获得赔偿之后才有权利要求你承担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那么对方就有权利向你或债务人要求还款,如果你履行了还款义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最后,注意对方要求还款是否在约定的保证期,如果不在保证期,你就可以不承担担保义务。如还有不清楚,可来电详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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