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他人钱,起诉了,可是另一个人欠这钱,能否开展债务转让,

2020-01-25 16:4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固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拖欠他人欠款的,如果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可以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而对于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一般依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
  • 是否起诉属于当事人的权利,具体是否会被起诉,需要看当事人的个人意愿。但是不论是否被起诉,其债务都应当偿还。《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或者能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如果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求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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