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有第三个孩子,一个私生子才三岁。我想公证我的婚生儿子。它合法有效吗?

公证
2020-01-25 16:50: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双方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则不存在婚姻关系,我国法律从94年开始也不认可事实婚姻的说法,故不存在通过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
    2、两人生育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权利应当得到保护,比如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去世后继承的权利等等。如果子女还未成年尚年幼,现在你的朋友可以通过起诉要求探视、或者要求对方承担一半抚养费用,这些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
  • 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自己进行的公证。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婚前公证的财产由于已经确定了归属,属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不管结婚多长时间都不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进行分割。
  • 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后,约定婚后财产归属问题的一种文书。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是夫妻对婚后的财产归属作出约定的书面合同,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5、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范本  甲方: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身份证  甲方: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乙方: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身份证  乙方: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甲乙双方经过很长时间的恋爱,均对对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了解,且感情日益稳固,于xxx年xx月xx日在xx省(直辖市/自治区)xx市xx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证号为:xxx),双方均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至结婚登记以来,甲乙夫妻双方感情发展良好,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夫妻婚姻财产关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平等地协商,自愿就夫妻婚后财产达成如下公证协议:  
    1.订约依据: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其依据为我国《婚姻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继承法》相关法律之规定。  
    2.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和协商,对于双方婚后财产作出如下约定:  
    1、房屋:座落于xx市xx区xx路xx号,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归xx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xxx方的xx牌xx型号轿车一部,归xxx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xxx方的xx银行存款xx万,归xxx所有;  
    4、…….(自行补充需要约定的财产)  
    3.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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