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支付生育保险三年了,但是我辞职了。我还能报销吗?

妇幼权益
2020-01-25 19:1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保险是为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而男职工交生育保险金是对女同胞的一种补偿。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男人为什么要交生育保险?  男人生育保险是政府为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正常工资收入来源时,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实行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之间的生育保险费用。
    作为社会保险中的险种之一,它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特征。为了在政府文件规定的参保范围内的参保对象,应当自觉参保,不能自行选择。  男人生育保险,各地普遍做法是,生育保险由公司按工资总额缴纳,如果男女双方都缴纳了生育保险,则生育保险待遇由女方单位办理男方不享受,若女方没有生育保险,则可以用男方单位的名义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享受生育保险50%的待遇。
      男员工亦可享受的生育险待遇  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10日的护理假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生育保险全部由公司代交,所以作为员工的话无论那女,均不用扣费。
    但一样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
    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
    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
    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生育保险保险手续如下:  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死亡证明);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 异地生育保险报销中应该注意的是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的资料,参保职工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需提供的资料,诸如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等都需要带齐。  
    一、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二、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参保职工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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