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被判多少年故意毁容和用硫酸造成严重伤害?

2020-01-26 08:25: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故意毁容罪不存在这个罪名。
    2、故意毁容,是属于故意伤害罪的情形。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具体量刑标准参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否构成,看毁容的程度,是否构成刑事轻伤以上。
    3、毁容的赔偿和一般的人身伤害一样,根据伤害程度判断是否构成刑事,还是一般的民事赔偿。民事赔偿也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
  • 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 致人重伤的情况有很多种,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处理。例如: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有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 法医鉴定重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容貌毁损   第九条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眼部损伤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三条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
    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十五条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   
    (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
    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下部显著不对称。   第十六条其他容貌损毁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二)面神经损伤造成一侧大部面肌瘫痪,形成眼睑闭合不全,口角歪斜;   
    (三)面部损伤留有片状细小疤痕、明显色素沉着或者明显色素减退,范围达面部面积百分之三十;   
    (四)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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