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妹结婚前告知过他丈夫她有精神实质难题,她丈夫说不在意,但衣食住行了不上2年,男性明确提出离异,说之前不清楚她有精神实质难题,不愿赔付,只想离异,男性想诉讼离婚,我想要问问我亲妹妹获得是多少赔付,感谢

离婚
2020-01-26 09:0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则不能通过协议离婚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 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关于离婚的条件:
    1、按照《婚姻法》的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1],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我国法律规定了家庭暴力是离婚时到法院起诉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庭前调解的一个情形。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夫妻双方到法院后,法院会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并且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判决,同时如果无过错方要求家暴一方支付相应的离婚赔偿的,法院应当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