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完婚十三年,如今闹离异,房屋是结婚前爸爸妈妈自身盖的,上年动迁了,买来套拆迁房,如今房屋还没有出来,我想问一下这一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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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子是
夫妻共同财产,那么,
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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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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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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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