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是没有签劳动合同法,在怀孕期,被辞退得话,有赔付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26 12:0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若公司无故要求解除您的劳动关系,您可以不接受,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若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作双方合意解除,您只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结合工作年限,有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工资根据您每月的工资单上数额计算。
    3、获得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未经得您同意,擅自办理退工手续。 您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擅自帮您办理了退工手续,您可要求双倍赔偿金。
  • 公司属于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赔偿,你工作满一年,要求赔偿两个月,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算,即也要求赔偿两个月,六个月以下的按半年算,赔偿一个月。
    如果单位没与你签书面劳动合同,从2008年2月份起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你有权利让单位给你缴社会保险。 据此,你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我的答案满意,请采纳。
  • 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工作一年应当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因为你只工作了10个月,要求四个月的赔偿金没有一句。如果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从解除之日公司就没有义务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了。
    八月份工作了20天只能按20天计算工资,不能按照一个计算工资。你有权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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