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死者是一名45岁的农民。他家有两个孩子,都是成年人。一个是老人,另一个是丈夫。这种情况下死亡的赔偿是多少?

2020-01-26 13:4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亡赔偿金作为对死者未来可期待收入的补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但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时考虑到须与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中规定的赔偿项目相一致的原则精神,对赔偿的内容进行了分解,即仍保留过去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因此,当事人请求分割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还应当考虑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有无可单独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情况,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分额予以适当平衡。
  • 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有哪些?
    (1) 丧葬费
    公民生命权受到侵害的,其丧葬费应由加害人支付;丧葬费已由受害人继承人或第三人支付了的,该继承人或第三人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
    丧葬费包括尸体运送费、火化费等。
    (2) 支付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补助费
    侵害生命权的,将引起死者抚养的人的财产损失,因此,应当由加害人赔偿其必要的生活补助费。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抚养关系主要存在于夫妻、父母、子女之间,但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兄弟姐妹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也负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3) 死亡补偿金
    这项赔偿,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没有作出规定。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作了如下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二年。死者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十年。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残疾者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经法医鉴定为一级的,自定残之月起,赔偿十年;二至十级的,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
    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但最低不少于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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