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了一辆二手车,写了一份二手车销售合同。业主同意在十天内将所有权转让给我,但现在业主无法处理。你能告诉我这辆车现在是否属于我吗?如果车主被法院起诉,或者在我们签订销售合同后他的财产被冻结,汽车会被扣押吗?在这种情况下,他如何尽快转移所有权?

2020-01-26 13:43: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车交易手续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有意跟熟人朋友买二手车的消费者,不妨预先把握一些二手车私人过户留意事项。

    1、产证要正当产证上的钢印号、发动机号、登记日期,这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要点。
    除了要核实之外,还要留意是否有涂改痕迹,出现涂改痕迹基本可以和交易陷阱划等号了。

    2、车辆购置税一定要检查一下原车的税单,有些车原来没有交过购置税,在过户后这些未交税、免交税的车辆会被要求补齐购置税,这可是一笔为数不菲的支出,所以谁来补交的题目一定要确定。

    3、养路费对于养路费这块内容基本没有空子可钻,只要留意看一下缴费凭证,上面清楚地记录了养路费的期限,就可避免纠纷的发生。(目前养路费已取消)

    4、保险过户应及时办清二手车过户手续,以免索赔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5、车辆本身抵押车辆、被监管车辆是被禁止交易的。车辆信息可通过车管所查询。

  • 1、房产纠纷到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  
    2、房产纠纷由民庭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993)37号文件关于“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纠纷应由民庭受理,以房地产标的的开发、建筑承包、入股、联营、代理、居间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同样应由民庭受理”的规定,房地产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民庭受理。因房地产官司案情相对比较复杂,诉讼标的额比较大,法院民庭在审理房地产官司中通常组成合议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 一定得有买卖合同,这是为了证明车辆的来源是合法的,房屋买卖与车辆是一样的,没有买卖合同是不可能给办理过户手续的。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 买卖二手车只签协议不过户从法律角度是可以的,但最好办理过户手续,避免以后的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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