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要离异,我丈夫不愿意,而我确实想离,人们情感不和

2020-01-26 14:19: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夫妻双方结婚后感情破裂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九条之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 老公不同意离婚,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