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丈夫保证私人贷款,贷款人不出现,所以现在法院把我丈夫拘留了。 是吗

2020-01-26 16:3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法》是这样规定的: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
    《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保证担保。  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是指贷款人与保证人约定,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民间借贷保证可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三)质押担保。  质押指的是为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民间借款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约定一方向另一方借用一定数量的款项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中的内容同一般的合同内容一样,同时关于借款合同的利息,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合法的范围内,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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