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有权引进新的投资者、法人变更,与公司解除合同,寻求补偿吗

2020-01-26 17:3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况: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否则,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是违法的。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情况较复杂,须具体分析,例如:如果合同当事人是公司的,合同约定需要经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才能生效的,合同未经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尚未生效,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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