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没有户口簿可以登记结婚吗?

2020-01-27 01:45: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 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 一,如果你确实是已婚的,那拿着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重新打印一份户口本就可以了,应该是结婚后没有换过户口本所致。   二,户口薄的作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 首先得看户口在拆迁过程中有没有待遇.一般情况下拆迁是不讲究户口的,拆迁补偿的是对已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而已有建筑物的规模是根据人口享受面积在计算的,所以当建筑面积大于人口享受面积时,户口就被包含了,没有任何价值.只有当人口享受面积大于建筑面积时,户口才有价值,大于部分可以享受人口安置待遇,或补钱或以优惠价购安置房.所以你自己计算一下就知道了.其他的没有。
  •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持有下列证件、证明: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二)由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不在本区、本乡或本镇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其《婚姻状况证明》须加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公章;   
    (三)由指定医疗保健单位出具的认定可以结婚的《婚前体检证明》;   
    (四)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二寸单人照片三张。   《婚姻状况证明》应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以及双方不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内容。   离过婚的当事人申请再婚的,应持有离婚证件(《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下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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