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保险是交全险的,安全事故住院治疗治疗费是车险公司所有担负吗? 還是说车险公司只赔付医疗保险范围之内的?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1-27 07:0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保险赔偿有依照比例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又称责任赔偿方式。当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或重置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即保险赔偿与损失数额的比例,等于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
    其计算公式为保险保障程度=保险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100%
    保险赔款=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
    保险保障程度最高为100%。如果保险金额超出财产实际价值,则超出的部分无效。
    例如,保险财产在损失时的实际价值为100000元,保险金额为90000元,财产损失金额为60000元,则保险保障程度=90000/100000X100%=90% 保险赔款=60000×90%=54000(元)。
  • 如果肇事车辆买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被扶养人的,还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害人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 医保卡如何使用以及使用范围如下:  
    (1)医保卡可以再就医时候使用。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以现金交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再次,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参保人员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医疗保险卡的报销。持卡就医后,患者只负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持卡人遇到四种特殊情况,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报销:  一是急诊没带社保卡;  二是进行计划生育手术;  三是企业欠付医疗保险费;  四是补换社保卡期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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